历史知识 > 商标注册暂拟章程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外务部饬总税务司代拟,次年转由商部酌量添改颁行。共二十八条。规定由商部设立注册局一所,专办注册事务,津、沪两关暂为商标挂号分局。另对有关商标注册、注销及保护方法等问题,作了具体说明。该章程为中国第一部商标法,颁布后有些条款受到列强的反对,曾作过修改。 商标注册暂拟章程相关 夏神宗夏屋山夏贺良夏桓宗夏原吉夏逢龙夏崇宗夏鸾翔夏盖山夏盖湖夏敬渠夏敬颐夏惠宗夏景宗夏税簿夏鲁寺夏鲁派夏曾佑夏谦泽夏瑞芳夏献宗夏毅宗夏襄宗夏氏算术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𪹳 每日一成语:家絃户诵 每日一词语:粉身灰骨 每日一诗词:西湖春游词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