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商标注册暂拟章程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外务部饬总税务司代拟,次年转由商部酌量添改颁行。共二十八条。规定由商部设立注册局一所,专办注册事务,津、沪两关暂为商标挂号分局。另对有关商标注册、注销及保护方法等问题,作了具体说明。该章程为中国第一部商标法,颁布后有些条款受到列强的反对,曾作过修改。 商标注册暂拟章程相关 刘勉之刘胤之刘将闾刘彦宗刘炳贤刘统勋刘耕孙刘赶三刘栖楚刘昚虚刘恩溥刘倬云刘逢禄刘海蟾刘家口刘家港刘宾客刘祥道刘继元刘继恩刘焘孙刘梦得刘铭传刘敏中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㬿 每日一成语:穴见小儒 每日一词语:拘俗 每日一诗词:别何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