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减章 法律用语。唐制,七品以上官员及五品以上官爵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孙犯流罪以下刑者,得按请章诸人之例,减刑一等。但犯五流者则不能减刑。 减章相关 太康县太清经太清宫太淑人太液池太鲁水太湖厅太湖县太禧院太孺人太卜博士太上老君太山之稽太子三少太子三师太子三校太子三卿太子千牛太子卫率太子五率太子太帅太子太师太子太保太子太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𧔼 每日一成语:虎体鹓斑 每日一词语:清單 每日一诗词:登岘首阻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