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领事裁判权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特权之一。始于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中英签订的《五口通商章程》,该条约第十三款规定,凡中国人和英国侨民“交涉词讼”,英国侨民成为民刑诉讼的被告时,中国法庭无权裁判,由英国领事根据英国法律处理。次年在中美签订的《望厦条约》第二十一款中,此项规定更为明确、具体。以后,法、俄、日等国亦相继在中国取得这种特权。 领事裁判权相关 医林绳墨医学入门医学心悟医学正传医学世界医学纲目医学博士医学善会医宗金鉴医药学报医闾漫记医垒元戎医学三字经医学研究会医宗己任编医经溯洄集医药惠民局辰辰州辰阳辰星辰陵辰龙关辰州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𡟪 每日一成语:中流底柱 每日一词语:儉剋 每日一诗词: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