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银行合同 又称“合办道胜银行合同”。清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1896.9.2)驻俄公使许景澄与华俄道胜银行在柏林签订。共五款。中国入股库平银五百万两,赔赚照股摊认;利润在各总办提出花红后,中国与华俄道胜银行按股摊分,惟各应从中提出一成作为公债;银行月总、年总核准后,随时交中国所派东省铁路总办查核转呈;若银行收歇,除中国政府已折耗股本,本银照数归还。 银行合同相关 庭闻录疮疡经验全书庣旁疫痧草疫疹一得庠庠生庠序之教奕山奕訢奕詝奕劻奕经奕𫎸奕赫抵雅尔丁咨咨文咨议咨报咨呈咨议局咨议所咨议官咨议军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𤠇 每日一成语:心活面软 每日一词语:極驩 每日一诗词:门客郑安世写寿星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