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累减 即连续减罪。唐律规定,对议章、请章、减章人物犯法者,例得减罪;但对一人兼此三种身份者,则只准按其最高身份(议章)减罪一次,不得累减。但此人所犯若为从坐减、自首减、故失减、公坐相承减者,则得累减。 累减相关 朝郏朝服朝审朝官朝带朝律朝将朝亭朝冠朝贺朝珠朝请朝散朝聘朝歌朝鲜朝大夫朝云馆朝天官朝日仪朝日坛朝议郎朝那县朝阳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𨂺 每日一成语:正颜厉色 每日一词语:听从 每日一诗词:西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