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盛京牧厂 清代在盛京辖地分给八旗官兵之牧马场地。顺治五年(1648)题准:以奉天中前所、前屯卫、中后所三处土地,令八旗均分为牧厂。自东往西依次拨给两黄、两白、两红、两蓝旗。官地,禁买卖、盗耕。康熙十六年(1677)以大凌河东西牧厂荒地三十一万八百余亩,分别肥瘠,设立二等庄头三十八名,三等庄头二十六名,拨地开垦,以备分赏出府王公之用。 盛京牧厂相关 郑言郑亨郑译郑陂郑妪郑纯郑国郑和郑侠郑注郑学郑肃郑经郑珏郑珍郑城郑畋郑俨郑浑郑絪郑虔郑晓郑躬郑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𤉊 每日一成语:越罗蜀锦 每日一词语:稔聞 每日一诗词:采薇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