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黄埔条约 即《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法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清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日(1844.10.24),法国特命专使剌萼尼与清两广总督、钦差大臣耆英在停泊广州黄埔港的法舰“阿吉默特”号上签订。共三十六款,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规定法国享受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准许法国人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黄埔条约相关 药儿岭药方洞药杀水药材所药园师药园垒药斑布药蜜库药藏局药木忽儿标下标子标布标枪标营标商标包制栈阁栈道栈鹅易肥法枯柯甸枯桑更新柯柯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𢌋 每日一成语:兰桂腾芳 每日一词语:竘然 每日一诗词:答曼叔见谢颍桥相过之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