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著籍 东晋、南朝*土断制办法之一。即以现居地为断,将侨、旧民统编入籍。梁天监十七年(518),诏令若有流寓不还乡者,“即使著土籍为民”。陈天嘉元年(560),诏令来岁不问侨、旧民,“悉令著籍”。参见“土断”。 著籍相关 甄楷甄之会甄用监甄立言甄宝车甄官令甄官署甄城县甄皇后甄翟儿酬庸酬酢酬赏失事洋船章程厪感义军感木鲁感化军感业寺感恩县感恩都感天皇后感气十六转金丹碓碑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𠮰 每日一成语:冰释理顺 每日一词语:收埋 每日一诗词:和丞相小园雨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