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课田 西晋占田法令规定:“其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次丁女则不课。”课田为成丁男女必耕之田,国家据以征课,不耕者亦须照额交纳。又徐坚《初学记》引《晋故事》称:“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可知必耕之田五十亩共收田租四斛。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 课田相关 王直王构王杰王述王郁王尚王杲王昌王昕王旻王忠王制王季王侁王阜王征王命王斧王育王炎王沿王波王学王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𨓌 每日一成语:鼠心狼肺 每日一词语:船官 每日一诗词:代送礼悦杨侍郎帅江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