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课田 西晋占田法令规定:“其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次丁女则不课。”课田为成丁男女必耕之田,国家据以征课,不耕者亦须照额交纳。又徐坚《初学记》引《晋故事》称:“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可知必耕之田五十亩共收田租四斛。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 课田相关 主记主司主考主吏主衣主守主兵主事主宝主政主药主食主首主将主客主祠主癸主乘主案主符主辇主敬主酪主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𣏌 每日一成语:贼头鬼脑 每日一词语:剋辰 每日一诗词:食老菱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