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酒捐 清末捐税之一。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总督袁世凯创行。每烧锅制酒户,售酒百斤,抽捐制钱一千六百文,并准其于常价之外每斤增钱十六文发售。其后一些省份仿行。 酒捐相关 呼延晏呼延赞呼延翼呼罗珊呼岱达呼衍氏呼遒县呼遬累呼必勒罕呼兰哈达呼兰教案呼毕勒罕呼伦贝尔呼玛尔河呼图克图呼征呼屠吾斯呼伦直隶厅呼韩邪单于呼厨泉单于呼图克图少师呼兰若尸逐就单于呼都而尸道皋若鞮单于呤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𥀾 每日一成语:翰林子墨 每日一词语:厘降 每日一诗词:艳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