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留司格 律令文书。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永徽二年(651)将所定格分为两部,一曰留司格,一曰散颁格。留司格留在尚书省,为诸司日常所用,散颁格则通行天下,颁行于州县。以在永徽时定,故称《永徽留司格》、《永徽散颁格》。已佚。 留司格相关 潭州府潭州路潭毒山潭州之战潭溪长官司鋈足澳甲澳底澳门月报澳门记略澳门新闻纸潘壬潘父潘丙潘尼潘耒潘州潘妃潘县潘佑潘闵潘启潘陆潘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𡢯 每日一成语:吊誉沽名 每日一词语:地著 每日一诗词:高梁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