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留司格 律令文书。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永徽二年(651)将所定格分为两部,一曰留司格,一曰散颁格。留司格留在尚书省,为诸司日常所用,散颁格则通行天下,颁行于州县。以在永徽时定,故称《永徽留司格》、《永徽散颁格》。已佚。 留司格相关 开平矿务局开成详定格开成承诏录开成铅笔厂开明专制论开宝通礼科开封府少尹开封府判官开封府推官开带从平方开皇三宝录开垦荒地例开元天宝遗事开方作法本源开平矿务交涉开平铁路公司开庆四明续志开国辅运推诚开府仪同三司开封府司录司开诸乘方捷术开县李尚书政书开府仪同大将军开府同三司之仪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𤯽 每日一成语:有鉴于此 每日一词语:鈴絛 每日一诗词:思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