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留住 法律术语。《唐律疏议·名例·工乐杂户及妇人犯流决杖》:“诸工、乐、杂户及太常音声人,犯流者,二千里决杖一百,一等加三十,留住,俱役三年。”即将有特殊技艺的犯人不予流配,留在原住地服役三年。 留住相关 度支部参议厅度支部承政厅度支分巡院院使庭坚庭闻录疮疡经验全书庣旁疫痧草疫疹一得庠庠生庠序之教奕山奕訢奕詝奕劻奕经奕𫎸奕赫抵雅尔丁咨咨文咨议咨报咨呈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𦨱 每日一成语:凤丝雁柱 每日一词语:受材 每日一诗词:挽薛艮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