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釜山电线条约 清政府与朝鲜订立的约章。清光绪十二年(1886)由清政府驻朝大臣袁世凯等与朝鲜代表签订。地点不详,或说汉城。凡六条。主要内容:(1)朝鲜添设釜山电线,由中国电报局承办;(2)由汉城至釜山,添设三局,人员均归中国电报局拣派,一切局务由华员主持。 釜山电线条约相关 九鼓苗九锡文九溪卫九疑山九德县九德郡九熟蚕九十九泉九八规元九门九则九门提督九门御林九分食一九公封建九世之乱九龙之战九龙事件九白之贡九边图说九成宫使九州之戎九州春秋九州要记九豆和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𠝷 每日一成语:乃我困汝 每日一词语:夬決 每日一诗词:写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