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釜山电线条约 清政府与朝鲜订立的约章。清光绪十二年(1886)由清政府驻朝大臣袁世凯等与朝鲜代表签订。地点不详,或说汉城。凡六条。主要内容:(1)朝鲜添设釜山电线,由中国电报局承办;(2)由汉城至釜山,添设三局,人员均归中国电报局拣派,一切局务由华员主持。 釜山电线条约相关 光庙光定光始光皇光斋光陵光逸光绪光熙光熹光爵光化军光化县光世音光台钱光学钱光城县光省钱光复会光复军光复报光院钱光监钱光绪帝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𦆧 每日一成语:欺霜傲雪 每日一词语:山師 每日一诗词:逢韩茂贻因赠并追伤戴敬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