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乡约 ①同乡之人共同遵守之规约。②职官名。原系中国东北地区朝鲜族乡村的自治乡规,清末成为朝鲜族地区基层行政官的名称。由县官委任,辖区凡方圆三十里。③清代乡村小吏,不入品级。原在回、汉族居民中设置。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维吾尔、柯尔克孜族中亦设此职,以所裁部分伯克充任,酌给租粮。④清代亦泛指乡长、乡老及里长、保长等。 乡约相关 祥厚祥福祥符县祥生船厂祥祐军司祥盛肥皂厂祥云大波那铜棺墓课口课长课户课田课舡课程课利司课利科课役户课第曹课税所冥冥山冥氏冥阨冥安县冥祥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𩯘 每日一成语:讨是寻非 每日一词语:礃子 每日一诗词:幽趣十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