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射佃 金元时百姓向官府请求租种国有土地或逃亡人户的田土,称为射佃。金代官田许民请射,官收其租。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的《至元新格》中有贫民向所在官司“请射”官荒地的规定。 射佃相关 宣德县宣德炉宣德郎宣慰司宣慰使宣徽使宣徽院宣懿后宣力武臣宣王中兴宣仁之诬宣正大夫宣节校尉宣宁郡王宣训卫尉宣孝太子宣抚判官宣抚副使宣奉大夫宣武大夫宣武将军宣武都尉宣明论方宣和通宝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䕱 每日一成语:分花约柳 每日一词语:薪芻 每日一诗词:缘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