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借紫 唐代官员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三品以上服紫,佩金鱼袋。玄宗开元三年(715),驸马都尉从五品,准著紫佩金鱼。其后,按察使等散官未及三品者,亦听著紫佩金鱼,谓之借紫。宋代沿用此制。 借紫相关 葛勒可汗碑董董才董山董子董沄董父董允董朴董先董份董庆董沛董宏董纯董奉董卓董贤董和董狐董泽董承董绍董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䘆 每日一成语:误入歧途 每日一词语:方曲 每日一诗词:哭徐玑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