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捉钱 唐时官府放债收利的一项办法。初沿袭隋制,各级官署的办公费不发全数,只发一定数额的*公廨本钱,由各官署分发给有关的令史、府史(即“捉钱令史”)和一些民户(即“捉钱户”),让他们放债或经商,赚取利润,然后每人定时交纳大大超过所发本钱的钱财。官署往往私自扩大捉钱规模,捉钱人可得到相应官署的庇护,捉钱户可免徭役,商人可乘机营私,有时一官署捉钱人竟达数百。 捉钱相关 横海将军横野将军横阵村遗址横渠理气辩横滨正金银行槽户槽房槱燎樗蒱樗里子樊樊丰樊世樊仲樊并樊圻樊余(餘)樊迟樊阿樊英樊建樊城樊哙樊重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𩠚 每日一成语:妄言则乱 每日一词语:票法 每日一诗词:四明十题其九·丹山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