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恶逆 罪名。唐律“十恶”第四条。《唐律疏议·名例·十恶》注:“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即殴打、谋杀直系或旁系尊亲属。其后历代沿袭不变。 恶逆相关 僧制僧官僧录僧律僧祐僧耆僧格僧肇僧额僧叡僧子聪僧正司僧会司僧伽罗僧纲司僧祇户僧祇律僧祇部僧祇粟僧录司僧腾客僧伽婆罗僧伽提婆僧格林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𩥞 每日一成语:束手就殪 每日一词语:鄉族 每日一诗词:寄晁应之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