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珲春东界约 又称《重勘珲春东界约记》。沙俄与清政府订立的界约。光绪十二年九月十五日(1886.10.12),由清政府代表吴大澂与俄方官员巴拉诺夫(Баранов)等签于岩杵河。凡十二款,另附分段“道路记”。该约重勘划定了自图们江至兴凯湖的中俄边界。 珲春东界约相关 干额干文传干事官干草会干办公事干禄字书干王洪宝制干支纪日法干支纪月法干支纪年法干支纪时法干崖宣抚司于七于公于永于吉于夷于劲于忠于罗于祝于烈于渊于越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𡰝 每日一成语:妾妇之道 每日一词语:寒節 每日一诗词:答韦山人隐起龙文药瓢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