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郡县制 由春秋战国到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春秋时,秦、晋、楚等国初在边地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春秋末年以后,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面积较县为大,但地位比县低。战国时逐渐形成县统于郡的两级制。秦统一后,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加到四十余郡,下设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组织的一部分。其郡、县二级行政建制一直为后世所沿用。 郡县制相关 长阳人长阳县长孙平长孙肥长孙览长孙俭长孙晟长孙嵩长孙稚长寿县长寿津长坎囤长芦县长芦镇长杨宫长沙县长沙国长沙府长沙郡长沙窑长沙蛮长社县长武城长林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𨝛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营护 每日一诗词:寄前水部贾员外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