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宣徽判官 官名。亦称院判。金宣徽院置为属官,从六品。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置二员,后定为正五品。位同佥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宣徽院置,正五品,位同知下、典簿上。 宣徽判官相关 宁陕厅宁洋县宁都州宁都县宁晋县宁晋泊宁夏卫宁夏府宁夏道宁夏镇宁朔县宁浦县宁浦郡宁海王宁海州宁海县宁调元宁陵县宁陵君宁庶人宁悼子宁惠子宁番卫宁道务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𪔐 每日一成语:气势汹汹 每日一词语:虫蠁 每日一诗词:葛仙钩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