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宣敕 法令名称。熙宁十年(1077)《刑部敕》编成,规定皇帝圣旨和札子批状,由中书颁发者称“敕”,由枢密院颁发者称“宣”。 宣敕相关 陈慥陈骞陈𫗶陈群陈瑸陈橐陈蕖陈豨陈需陈豪陈潢陈演陈翠陈增陈蕃陈震陈撰陈颙陈镒陈德陈遵陈鹤陈璘陈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𨖐 每日一成语:记功忘失 每日一词语:楔形文字 每日一诗词:留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