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宣敕 法令名称。熙宁十年(1077)《刑部敕》编成,规定皇帝圣旨和札子批状,由中书颁发者称“敕”,由枢密院颁发者称“宣”。 宣敕相关 遭章遭乱纪略𨝸僰僰人僰文僰僮僰道县酷吏酴酴酒酿粪十法酸枣县厮厮役厮养户厮养卒厮铎督碣石碣石宫碣石调磁石磁州磁州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秊 每日一成语:犬马之报 每日一词语:疏稿 每日一诗词:和刘原甫白鹦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