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子口税 海关征收的国内关税之一。清咸丰八年(1858)中英签订的《天津条约》第二十八款和《通商章程善后条约》第七款规定,洋货从通商口岸行销内地,或中国土货从内地运至通商口岸出口,除交值百抽五的进出口关税外,一律只交一次子口税:洋货在海口交纳,土货在路经的第一个关口交纳。税率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二点五,其他各项内地税一概免除。以海关所在口岸为“母口”,内地常关、厘卡所在地为“子口”,故称此种代替内地关卡应缴的各种捐税为子口税。 子口税相关 邵人邵元邵亢邵州邵兴邵青邵晔邵续邵雍邵元节邵太后邵友濂邵长蘅邵成章邵廷采邵齐焘邵阳县邵阳洲邵远平邵时昌邵伯温邵武军邵武县邵武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䭆 每日一成语:吼天喊地 每日一词语:蜡鞭 每日一诗词:奉陪段相公晚夏登张仪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