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子钱 亦称子贷,即高利贷资本。汉代对高利贷利息有法律规定,一般为“取息什一”或“岁万息二千”,即百分之十或百分之二十。故《史记·货殖列传》称,子贷金钱千贯,其富足以比千乘之家。出贷子钱需向官府交纳租税,取息过律,则依法惩处。《汉书·王子侯表》:“(旁光侯刘殷)坐贷子钱不占租,取息过律,会赦免。”颜师古注:“以子钱出贷人,律合收租,匿不占,取息利又过多也。” 子钱相关 河兵河伯河陇河图河南河标河盐河桥河朔河营河银河清河蛮河道河睒河漕河上公河口仓河口汛河夫钱河中府河中渚河内县河内郡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𤶢 每日一成语:五行并下 每日一词语:公史 每日一诗词:宁寿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