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修订法律馆 又称法律馆。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立。隶法部,为临时性机构,掌修订各项法律。特简大臣管理,称修订法律大臣。下设提调二人、总纂四人、纂修及协修各六人。庶务处管理行政,设总办、译员、委员等。清帝退位时裁撤。 修订法律馆相关 钓台钓桥钓鱼山钓鱼台钓鱼屿钓鱼岛钓鱼城之战邾县邾经邾娄邾峄山制制义制艺制书制帅制机制决制军制使制帛制科制举制宪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𡁌 每日一成语:反正拨乱 每日一词语:乱了营 每日一诗词:南京种山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