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科 中国古代的一种法律形式。其原意是依律断罪。法律条文中有关依律应科刑罚的规定,即称为科条。汉代统治者为扩大某些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或改变原定刑罚,常于一条律文之下,增加若干科条。科遂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形式,以补充法或施行细则,如《汉书·冯野王传》:“一律两科。”汉代科条繁多,东汉“轻侮”罪科文达四五百条。故流弊百出。东汉建武中,桓谭建议“校定科比,一其法度,班下郡国,蠲除故条”。但未被光武帝采纳。 科相关 都匀县都匀府都水长都水台都水司都水丞都水监都水署都平君都令史都宁寨都司工都司马都司空都司郎都司徒都老爷都曲(麯)院都行省都色长都关县都江厅都江堰都兴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𤏖 每日一成语:千古不磨 每日一词语:滔滔不绝 每日一诗词:偶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