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选举不实 罪名。汉代高级官吏有举荐他人为吏之责,如所举之人任职后与原举情况不符,则举主以选举不实论处。《汉书·百官公卿表》:“护西域骑都尉韩立子渊为执金吾,五年坐选举不实免。” 选举不实相关 南士南山南川南己南子南元南中南内南公南斗南平南史南皿南市南汉南必南司南加南台南匠南至南曲南仲南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𫐉 每日一成语:知今博古 每日一词语:尘物 每日一诗词:诉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