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省庄田 又称系省额屯田、屯田省庄。名义上的官田。唐末五代的内地屯田,宋初大多给与民户主佃,子孙世相承袭,多数输纳租课,亦有仅纳两税,或既纳两税复输租课者。按法令,省庄田允许交易,惟须立契约,缴纳印契钱。互相交易时,其价与民田相似,称作“立价交佃”,或称“资陪”。 省庄田相关 西京左藏库使西京路转运司西京路提刑司西南夷风土记西南夷改流记西洋朝贡典录西洋新法历书西夏中兴行省西夏文大藏经西夏纪事本末西夏国书略说西夏官印集存西陲总统事略西域三十六国西疆交涉志要西山阳洞长官司西北路招讨使司西巡大事本末记西克辛佛教寺院西京留司御史台西城兵马指挥司西南面巡检使司西南面都招讨司西洋历史教科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𤵔 每日一成语:十步之内,必有芳草 每日一词语:無氈 每日一诗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