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南京都察院 官署名。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洪熙元年(1425),去“南京”二字,复置为都察院。正统六年(1441),再复永乐之制。设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后革司狱一人,都事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初设每道二或三人,嘉靖后不全设,常以一人兼数道。职掌同于都察院,惟核后湖黄册,提督操江,为其专职。 南京都察院相关 玺绶凌人凌汉凌阴凌迟凌駉凌室凌统凌曙凌十八凌云台凌云寺凌云县凌云翼凌廷堪凌波军凌烟阁凌霄城凌濛初凌烟阁功臣图栾栾大栾凤栾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𦎴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花药栏 每日一诗词:听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