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南京都察院 官署名。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洪熙元年(1425),去“南京”二字,复置为都察院。正统六年(1441),再复永乐之制。设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后革司狱一人,都事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初设每道二或三人,嘉靖后不全设,常以一人兼数道。职掌同于都察院,惟核后湖黄册,提督操江,为其专职。 南京都察院相关 浙中英法战争纪略浙江中等工业学堂浙江两级师范(範)学堂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司浙东海右道提刑按察司浙江全省铁路有限公司浙江海运漕粮全案重编涟口涟水军娑葛娑罗树娑陵水消闲报涅里涅槃涅氏县涅阳县涅剌部涅鲁古涅槃经涅维尔斯科依涓人涢涢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𡁈 每日一成语:折腰升斗 每日一词语:說不到 每日一诗词:园蔬十咏·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