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故人 罪名。见于唐律。亦称入罪。指审判官有意加重犯人的罪名,使受重刑。唐律规定,若虚构成罪,则以全罪论处审判者;从轻入重,则以其所剩刑罚论处。如应笞十而笞三十,即以所剩之二十笞之。但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则以全罪论处。后代亦沿之。 故人相关 抛石车抛家髻投下投子投书投充投壶投税投献投充地投刺王官投供验到抗里抗徐抗俄铁血会护于护军护凭护盐护理护输护卫府护牙山护军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𠪣 每日一成语:高屋建瓴 每日一词语:牽拘 每日一诗词:水龙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