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带铸钱 清代称鼓铸正额外加铸之制钱为带铸钱。雍正四年(1726)命云南省城与临安府两铸局加铸之。每炉每卯添铸铜铅一百斤。只给工料银,不给工食银。所得利息以为运脚之用。除本省流通外,准四川、湖广、广西等省以藩库银一两易换一串。 带铸钱相关 市舶市朝市赋市税市楼市廛市籍市门税市令司市主人市买司市买局市利钱市易司市易务市易法市啬夫市舶司市舶使市易下界市易上界市易抵当市舶纲首市舶法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𢪥 每日一成语:认贼为子 每日一词语:策序 每日一诗词:读苏武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