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革职 罢免官职。对官吏的惩处办法之一。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革职是官员最重处分,更甚者则加“永不叙用”。革职有余罪,则交刑部。革职留任者,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与降一级调用同。 革职相关 邸报邸舍邸店邸官邸顺邸阁邸浃邸琮龟人龟山龟纹龟兹龟绶龟蒙龟山集龟兹乐龟兹县龟兹镇龟巢稿龟歆岛龟山运河龟宝四品龟兹回鹘龟兹铜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𠔅 每日一成语:旧病难医 每日一词语:讼曹 每日一诗词:愁倚阑/春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