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弓手钱 金杂税。金沿宋制,州县雇人充弓手捕盗。一州数县,多达百余人,少亦六七十人。雇值五百余万,按民户物力多寡摊派,为免役钱的一种。充弓手者多市井无赖,以捕盗为名,所至扰民。大定三年(1163)罢废。 弓手钱相关 㤄捍怀怀卫怀丙怀让怀州怀县怀素怀恩怀海怀仁县怀仁尉怀圣寺怀庆府怀庆路怀安县怀远军怀远县怀远府怀远驿怀远城怀远镇怀孟路怀荒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𢽐 每日一成语:轻手软脚 每日一词语:东庑 每日一诗词:续演雅十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