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学长

宋学校职事名。咸平三年(1000),东宫建学,设学长一员、副学长二员。至和元年(1054),京兆府(今陕西西安)小学设学长二至四员,选学生担任,负责传授学生艺业、检查有无违反学规,聚会时按学生年龄、身份排列次序。崇宁五年(1106),改小学学长为小长。县学设学长一员,选州学生或进士充,职责与州学教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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