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河湖地租银 清官府出租河湖滩地所征之租银。河湖滩地主要包括直隶河淀淤地,河南、山东黄河官滩地,江南苇荡营界内不产苇柴之地,以及安山湖地亩等。此类地亩皆为官地,招民认种输租,不许私相典卖。所征租银一律征解河库以充河工之用。 河湖地租银相关 鲍照鲍鹏鲍廉鲍丘水鲍令晖鲍廷博鲍若雨鲍叔牙鲍承先鲍敬言鲍澣之鲍公年谱鲍爵军门战功纪略鮀浦镇鮀江辑译报雊瞀县肄簋觟冠觥触子触龙触讋触木昆触藩始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𥁱 每日一成语:京兆眉妩 每日一词语:河汾門下 每日一诗词: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