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河东南路 金地方建置。太宗天会六年(1128),析宋河东路为南、北二路。升晋州为平阳府,为南路治所。辖府二:平阳、河中;节镇州三:绛、潞、孟;防御州一:怀州;刺史州六:隰、吉、解、泽、辽、沁;县六十八;镇二十九;关六。金宣宗时,平阳府霍邑县升为霍州,隰州蒲县升为蒲州,河东府荣河县升为荣州,绛州翼城县升为翼州,泽州阳城县升为勣州,潞州涉县升为崇州。 河东南路兵马都总管印 河东南路相关 契翰契丹文契丹鞍契丹藏契丹国志契苾何力契苾明碑契苾歌楞契丹枢密院契本工墨钞契苾嵩墓志契书金银抵当法贰贰宗贰卿贰臣传贰师城奏奏片奏书奏本奏札奏可奏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𣜤 每日一成语:惠风和畅 每日一词语:炮船 每日一诗词:题凝祥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