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河泊所 明清掌征收鱼税机构。设于全国各河湖堰池。明代定天下凡二百五十二所,视事之繁简设官一至三人不等;清代仅于广东南海、番禺二县设河泊所二处,各置大使一人,品秩未入流,掌收鱼税。 河泊所相关 海涛志海冥县海陵山海陵王海陵县海陵郡海康县海游镇海塘录海滨王海潮赋海蟾子海上之盟海上奇书海屯行记海东逸史海北盐场海外州军海市蜃楼海西女真海关监督海关税则海军大臣海军反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𤋨 每日一成语:先花后果 每日一词语:月小 每日一诗词:送别湖南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