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法制院 官署名。清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立。为责任内阁直属机构。掌法律命令的撰拟、解释、增删废改,审查各部所拟法律命令,编纂整理各项法规,统一法制等。置院使、副使各一人,参议四人,参事、佥事、录事若干人。 法制院相关 李光地李光先李光俨李光祚李光弼李光睿李光颜李光壂李同捷李因笃李廷机李廷相李廷珪李廷箫李迁哲李延平李延年李延寿李延信李仲略李自成李后主李全略李兆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𫑮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倾败 每日一诗词:代书回寄杨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