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废格 罪名。亦作废格沮事。指拒不执行诏令或对诏令阳奉阴违而贻误政事的行为。西汉武帝时立废格之法,多从重判处,或至于死刑。《汉书·义纵传》:“杨可方受告缗,纵以为此乱民,部吏捕其为可使者。天子闻,使杜式治,以为废格沮事,弃纵市。”又《食货志》:“张汤以峻文决理为廷尉,于是见知之法生,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 废格相关 北平公北平县北平府北平省北平郡北平部北平道北四阁北市令北邙山北宁王北寺狱北地郡北戍滩北华州北向户北匈奴北齐书北齐令北齐律北羊城北极星北江蛮北安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𦡹 每日一成语:步调一致 每日一词语:箦床 每日一诗词:吴门送同行者之毗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