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京师习艺所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创设,初隶工巡总局,继辖于巡警部,后又改归民政部直辖。收取轻罪犯人,令习工艺,使之改过自新,并酌收贫民,教以谋生之技,相当于京城地区的劳教机关。有监督、提调兼典狱官、分判所官、教习官、教诲师、看守等官员。分设文案、会计、考工、庶务、稽巡五处和诊治、教授两科。工艺方面设有织布、打带、铁工、搓绳、印刷、洋胰等科。 京师习艺所相关 右街使右御卫右善世右詹事右罴卫右韶舞右演法右熊卫右赞善右藏令右藏丞右藏库右藏署右孺子右士尚书右大司马右大丞相右大将军右大都督右千牛卫右卫将军右卫率府右天驷监右中兵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𣍖 每日一成语:患难相扶 每日一词语:排释 每日一诗词:赠别游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