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广州湾租界条约 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十四日(1899.11.16),广西提督苏元春与法海军军官高礼睿在广州湾(具体地点不详)正式签约。凡七款。内容有:(1)广州湾及附近海面租给法国,租期九十九年;(2)租界内归法国管理,并有权设防驻军、征收船税;(3)允法国自雷州府赤坎至安铺修筑铁路、敷设电线。1945年《中法交收广州湾租借地专约》新立,此约遂废。 广州湾租界条约相关 内命夫内命妇内府令内府局内府监内府营内官长内官监内帘官内承奉内给事内给使内监试内秘书内酒坊内宰司内宰相内诸侯内教坊内黄县内厩令内常侍内率府内宿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𤡐 每日一成语:最可觞客 每日一词语:打甚么紧 每日一诗词:书法华寺上方禅(一作禅师,一作僧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