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十三道提刑按察司 明代浙江、四川、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贵州、云南提刑按察司的总称。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各设按察使、副使、佥事等员。洪武初,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永乐初革。永乐五年(1407)置交阯道,十二年始置贵州道,宣德五年(1430)革交阯道按察司,遂定为十三道之制。 十三道提刑按察司相关 论语论衡论弓仁论钦陵论语注论恐热论莽热论赞率论治安策论学酬答论茝扈莽论语正义论语述何论语说义论语通释论语集解论语释疑论六家要指论语集解义疏论粤西贼情兵事始末农土农历农父农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𢏍 每日一成语:横七竖八 每日一词语:刁唆 每日一诗词:水调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