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武德律 唐高祖时制定的刑律。武德元年(618)高祖即位后,令刘文静等对隋《开皇律》稍加增删,又废除隋炀帝所行烦峻之法,并颁布五十三条格以约法缓刑。后又令大臣裴寂、萧瑀等定律,以《开皇律》为准,篇目、条数依旧,唯流刑三等各加一千里(隋为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居作(劳役)皆减为一年(隋为二年、二年半、三年),又除隋律之苛细者五十三条。七年,颁行之。 武德律相关 小和卓小使臣小金川小周后小京官小宗人小宗伯小草斋小勃弄小昭寺小品方小首领小祖乙小说林小班子小盐法小袁营小浮桥小宾客小宰相小琉球小教习小基隆小黄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𧀃 每日一成语:遇难呈祥 每日一词语:纵步 每日一诗词:奉题付珠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