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武德律 唐高祖时制定的刑律。武德元年(618)高祖即位后,令刘文静等对隋《开皇律》稍加增删,又废除隋炀帝所行烦峻之法,并颁布五十三条格以约法缓刑。后又令大臣裴寂、萧瑀等定律,以《开皇律》为准,篇目、条数依旧,唯流刑三等各加一千里(隋为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居作(劳役)皆减为一年(隋为二年、二年半、三年),又除隋律之苛细者五十三条。七年,颁行之。 武德律相关 升泰升班升授升元格升平署升朝官升平天国升平公主升平社学升玄先生升降沉浮升炼倭铅升真先生升元删定条升平署事宜档夭家夭坝长官司长长入长上长山长勺长子长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𢤤 每日一成语:纸笔喉舌 每日一词语:幕席 每日一诗词:风入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