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改良私塾章程 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正式颁布,共六章二十二条(最末一条为附则)。总则规定:改良私塾以私塾教授渐期合法并补助地方教育为宗旨;故因穷乡僻壤学堂一时未能遍立而设此项章程,饬令地方官准照本章程办理,虽非穷乡僻壤而设有私塾者,亦应照章改良。并详细规定了调查、劝导的方法步骤、改良的主要内容与办法,以及有关考试的若干规定。 改良私塾章程相关 赃人赃罪赃罚库钱钱乙钱引钱主钱宁钱价钱庄钱江钱芹钱时钱佐钱谷(榖)钱易钱府钱泳钱陌钱钞钱选钱俨钱恂钱起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𥥝 每日一成语:善人义士 每日一词语:步战 每日一诗词:驾出北郭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