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闱捐 清代地方政府征自典卖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中的一种杂税。业主持契到官府用印,除按成交额每两征银三分作为税契银外,每两还须另交银一分,以佐文武乡试经费之不足。其制,雍正七年(1729)始于广东,后渐及各省。 闱捐相关 平虏校尉平尚书事平和大夫平和洋行平底浅船平河将军平治章程平南将军平泉铜矿平度金矿平闽之役平首布钱平桂纪略平夏之战平原之战平原郡王平贼纪略平准中士平浙纪略平海心筹平捻纪略平章政事平寇将军平蛮将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𩺫 每日一成语:追欢买笑 每日一词语:甲乙帳 每日一诗词:见道边死人(一作刘元济诗。《统签》并入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