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闱捐 清代地方政府征自典卖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中的一种杂税。业主持契到官府用印,除按成交额每两征银三分作为税契银外,每两还须另交银一分,以佐文武乡试经费之不足。其制,雍正七年(1729)始于广东,后渐及各省。 闱捐相关 朱瑀朱瑄朱蒙朱椿朱楩朱楹朱粲朱鉴朱筠朱滔朱模朱榑朱㮵朱儁朱鲔朱端朱熊朱瑾朱聪朱樉朱震朱嶟朱㿥朱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𠽜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擔子 每日一诗词:懊恼曲效齐梁体(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