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佥民壮法 明代征集民户壮丁进行训练以备调用之法。弘治七年(1494)定。选取二十岁以上、五十岁以下健壮之人,州县七八百里者,每里佥二名;五百里者,每里佥三名;三百里者,每里佥四名;一百里者,每里佥五名。春夏秋每月操练二次,冬季操练三次。遇警调集,官给*行粮。富民不愿者,纳钱免佥,由官代募。隆庆中,张居正等建议佥畿甸民兵,除单丁老弱外,父子三人籍一子,兄弟三人籍一弟。后又略有变化。 佥民壮法相关 垣垣县垣商垣雍垣苗城项项庄项关项羽项县项伯项忠项梁项斯项德项燕项籍项元汴项奴儿项圣谟项名达项安世项城县项笃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䍠 每日一成语:时绌举赢 每日一词语:忠善 每日一诗词:普陀山观音岩祈雨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