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折笞法 宋代刑罚方法之一。徒、杖二刑的代用刑。大观二年(1108)改定笞法,用小杖责打,笞十改小杖五、二十为七、三十为八、四十为十五、五十为二十。重和元年(1118)复定折笞杖之数,笞五十折杖十、四十折八、三十折七、二十折六、十折五。后又规定每笞二十下,折大杖一下;笞四十,折脊杖一下;每笞一下,折减役十四天。 折笞法相关 蜀中名胜记蜀汉昭烈帝嵩山嵩申嵩祝嵩武军嵩高山嵩阳书院赗骰子错刀错役制错金银锚锛锜畴锞子锡山锡穴锡县锡良锡珍锡保锡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𡶢 每日一成语:忠实心诚 每日一词语:盛仪 每日一诗词:食蛎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