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医门法律 书名。清喻昌撰。六卷。成书于顺治十五年(1658)。结合临床病证,正面阐述辨证证治的法则(“法”),明确指出一般在辨证治疗上易犯错误,提出禁例(“律”),故以“法律”为书名。卷一阐发四诊之法律和《内经》、《伤寒论》证治法则;卷二至六分门论述各类疾病的证治。每门先列论,次为“法”,再次为“律”。所录方剂以《伤寒》、《金匮》为本,参以己说,临床价值较高,对后世医学发展有较大影响。 医门法律相关 临菑临淄临喜临雍临川县临川派临川郡临屯郡临允县临水县临邛县临邛郡临平县临平湖临汉监临戎县临尘县临江军临江县临江国临江府临江路临池诀临汝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𡈯 每日一成语:褎如充耳 每日一词语:无盐女 每日一诗词:连珠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