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更名田 清代民田之一种。亦作更名地、更明地、废藩田产。康熙八年(1669)颁诏,将明代宗藩所遗田地,改归民户所有,入所在州县缴纳赋税。这种田地主要分布于直隶、陕西、河南、山东、湖广、四川、江西数省,总数约数十万顷。各省税则不一。 更名田相关 杏园渡杉木笼隘巫巫山巫马巫师巫州巫县巫贤巫凯巫咸巫郡巫觋巫蛊巫彭巫马子巫马施巫马期巫山神女巫沙之会巫蛊之祸杓窊印杓窊司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𥲜 每日一成语:梦寐不忘 每日一词语:负郭相君 每日一诗词:费拾遗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