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清宣统三年(1911)制订。共五章二百六十条。分总纲、刑事规则、民事规则、刑事民事通用规则、中外交涉案件等五部分,由修律大臣伍廷芳起草。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相关 东巴文东平王东平州东平国东平府东平郡东平路东且弥东四城东四盟东市署东兰州东宁省东亚报东西均东扬州东夷落东光县东华录东行作东州人东州兵东州堡东江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𪼽 每日一成语:计过自讼 每日一词语:河清兵士 每日一诗词:乌栖曲 [一作李端诗]